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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wwwbet36365.娱乐场 字号:[ ]


一、必要性

  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以下称《暂行办法》),要求各市制定配套落地政策。为此,我市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论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行为、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稳妥推进我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有25条,坚持把安全与服务放在首位,结合我市实际,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三项许可的准入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许可。要求具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要求在本市依法纳税,同时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2.关于网约车车辆的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二是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00千瓦、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三是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四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的数据信息能够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五是未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颜色、门徽和标志灯等经营标识;六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

  3.关于网约车驾驶员的许可。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从业年龄和居住证明要求,即要求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4.其他方面。一是在运价方式确定上,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二是在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方面,明确指出其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定义、成本分摊以及禁止性行为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划定其与非法营运边界。

  三、时效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自本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已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公司、驾驶员以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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